人事檔案應歸檔材料
第一類 履歷材料
干部履歷表(書)、簡歷表,干部、職工、教師、醫(yī)務人員、軍人、學生等各類人員登記表,個人簡歷材料,更改姓名的材料。
第二類 自傳及屬于自傳性質的材料
本人撰寫的敘述自己經(jīng)歷、思想變化過程、家庭和社會關系等情況的材料。
第三類 鑒定(含自我鑒定)、考察、考核材料
以鑒定為主要內容的各類人員登記表,組織正式出具的鑒定性的干部表現(xiàn)情況材料;作為干部任免、調動依據(jù)的正式考察綜合材料;考核登記表,干部考核和民主評議的綜合材料。
第四類 學歷、學位、學績、培訓和專業(yè)技術情況的材料
報考高等學校學生登記表、審查表,畢業(yè)登記表,學習(培訓結業(yè))成績表,學歷證明材料,選拔留學生審查登記表;專業(yè)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表,專業(yè)技術職務考績材料,聘任專業(yè)技術職務的審批表,套改和晉升專業(yè)技術職務(職稱)審批表;干部的創(chuàng)造發(fā)明、科研成果、著作及有重大影響的論文(如獲獎或在全國性報刊上發(fā)表的)等目錄。
第五類 政審材料
審查干部政治歷史情況(包括黨籍問題)的調查報告、審查結論、上級批復、本人對結論的意見、檢查交待或說明情況的材料,主要證明材料;甄別、復查結論(意見、決定)、調查報告、批復及有關的依據(jù)材料;入黨、入團、參軍、出國等政審材料;更改干部的民族、年齡、國籍、入黨入團和參加工作時間的組織審查意見,上級批復以及所依據(jù)的證明材料。
第六類 加入黨團的材料
中國共產(chǎn)黨入黨志愿書,入黨申請書(1-2份全面系統(tǒng)的)和轉正申請書,中國共產(chǎn)黨黨員登記表,不予登記的決定、組織審批意見及所依據(jù)的材料;民主評議黨員中形成的組織意見或黨員登記表、認定為不合格黨員被勸退或除名的主要事實依據(jù)材料和組織審批材料,退黨材料,取銷預備黨員資格的組織意見;中國共產(chǎn)主義青年團入團志愿書、申請書,團員登記表、退團材料;加入民主黨派的有關材料。
第七類 獎勵(包括科技和業(yè)務獎勵)材料
各種先進人物登記表、先進模范事跡、嘉獎、通報表揚等材料。
第八類 干部違犯黨紀、政紀、國法等材料
處分決定(免予處分的處理意見),查證核實報告,上級批復,本人對處分的意見和檢查、交待材料;通報批評材料;甄別、復查報告、決定,上級批復及本人意見;法院審判工作形成的判決書等。
第九類 任免和工資、待遇、出國審批材料
干部工資級別登記表、職務工資變動登記表、干部調資審批表,定級和解決待遇的審批材料;干部任免呈報表(包括附件),錄用和聘用審批表,聘用干部合同書,續(xù)聘審批表,解聘、辭退材料;退(離)休審批表;軍銜審批表、軍隊轉業(yè)干部審批表;出國、出境人員審批表;黨代會、人代會、政協(xié)會議、工青婦等群眾團體代表會、民主黨派代表會代表登記表。
第十類 其他可供組織參考有保存價值的材料
有殘疾的體檢表、殘廢等級材料;干部逝世后報紙報道的消息或訃告,悼詞(生平),非正常死亡的調查報告及有關情況的遺書等。
關于人事檔案歸檔材料的基本要求
根據(jù)中組部文件規(guī)定,為規(guī)范我校人事檔案工作,提高人事檔案工作效率,避免返工和浪費,特對人事檔案歸檔材料提出以下要求:
1、人事檔案歸檔材料的載體是19 * 26.5厘米的辦公用紙,不得小于此標準(標準16開紙張為19.5*27厘米)。
2、歸檔材料的左邊應留出 2 — 2.5厘米的空白裝訂邊。
3、表格文字的印刷須是鉛印、膠印、油印。文字應使用黑色、藍黑墨水或墨汁筆書寫,禁止使用黑色、藍色圓珠筆、純藍墨水、紅色及鉛筆和復寫紙書寫。禁止使用修正液、修正帶涂改字跡,對涂改過的歸檔材料不予歸檔。對破損材料不得使用透明或雙面膠帶粘貼。
4、不得用復印件、傳真件代替原件歸檔。
5、各類歸檔材料及表格書寫應完整齊全,表格內如無內容填寫時要寫“無”,不得用斜線(/)代替。書寫字跡應工整不潦草(尤其是姓名),材料手續(xù)要完備,有簽名、日期、公章等。
6、填寫各類表格時應將人員的基本情況書寫全面,如姓名、性別、出生年月、籍貫、單位、學歷、職務、崗位等,要求貼照片的應貼上照片。對于電腦打印的材料,如遇有打不出的字應手寫補上(特別是姓名)。干部任免、定級等材料應寫出文件編號。
7、文字要寫在表格設計的框線內,如寫在框線外會給材料裝訂帶來困難,甚至無法裝訂;會造成字跡被切掉或打洞時被打掉,使材料不完整。
8、材料形成后必須蓋有承辦單位公章或簽名。同本人見面的材料應有本人簽名(如審查結論、復查結論、處分決定、組織鑒定、年度考核等),如本人不能簽字或有特殊情況的,由組織注明。
9、歸檔材料應有形成日期,日期書寫應完整,寫出年、月、日。年份應寫夠四位數(shù)。
10、材料加蓋公章時字跡應清晰,蓋出的字體不得倒轉。蓋公章應避開材料右上角。
11、歸檔材料如有單位或部門審批意見, 單位或部門應寫明結果并表明意見,如“同意辭職”、“同意退休”、“同意定級”、“同意報考”、“同意錄取”、“同意本科畢業(yè)”等等。不得只寫“同意”二字。
12、各單位或部門應將形成后的材料在一個月內送交人事檔案室,形成歸檔制度,規(guī)范操作,及時歸檔。
13、各職能部門有下達的評選校級及以上先進的材料(包括本職能部門或全校教職工)都應歸入本人檔案。
14、教職工去世后單位寫的訃告及悼詞應及時歸入本人檔案。
15、各單位在設計和制作人事歸檔材料或表格時,一定要考慮材料尺寸大小要求或交由人事檔案室審核。